日期:2012-04-16 13:06:04
社会上总少不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傻十三,说着假、大、空的话,仿佛他就是正义的化身!口口声声维护法律,你思考过法律的本质吗?
被制定公布出来的那些文字条款就是法律了吗?公平、正义!这些法律精神的实质不是像表面上表现的那么简单!麻烦动动你那锈迹斑斑的大脑后再发言!
谁说律师就一定要勒紧裤腰带干革命!谁说律师不能赚干干净净的大钱!
要将赚钱放在第一位的话,有无数律师比我有经验!比我有钱!比我有发言权!精通潜规则不就行了吗!搞定一个法官,钱财滚滚来的例子还少吗?尤其在目前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上!
而我就是耻于与这帮人为伍,不得不走一条更艰辛的道路!并试图用自己的智慧使这条路变得不那么艰辛!
我不过是想给像我一样的想“清清白白做律师!干干净净赚养家钱!”的律师探一条正路罢了!
这些都不懂,就疯咬!不是傻十三是什么?
日期:2012-04-17 11:44:26
接着说正文!
其实已经说得很多了,但如果就这样打住,好像还有点智慧性的东西没有突出出来!于是索性再说的彻底些!
在具体操作层面再透露一二:
日期:2012-04-17 12:39:33
一、条件不具备时,怎么“办所”?
资金不够可以暂时不自己开所,搞一个“某某律师团队”,也是自己的地盘!只要有了这个名称,这就是类机构性质,你完全可以跟别的律师合作,但不论与谁合作,在客户看来,都是你的“律师团队”成员!这样就给你以后自己开所打下基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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