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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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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蓉开始讲述那个死去的男孩的故事。是她初中时代的同学。身材魁梧,相貌俊秀,成绩差劲。有打抱不平的倾向。在学校外头,有一帮辍学的同龄朋友,都不务正业,整天玩《传奇》、K歌、蹦的、酗酒。没钱了,把手伸进别人的腰包,抑或敲诈学生。一旦朋友中的谁被打了,他便召集和带领大家以牙还牙。他操马刀和铁棍砍人的事,同学略有所闻,因此都不和他交往。他也不和同学交往。这个孤僻乖戾的男孩,惟独和董小蓉说话,惟独对董小蓉热情有加,惟独对董小蓉关心倍至。

“那时的我,和现在不同。外向。喜欢撒娇。成绩普普通通。和一般活泼开朗而又头脑简单的女生没什么不同。为什么呢?因为有他宠着,我得以放任性格里软弱和野性的部分。当然,也可能和成长环境有关。家里的钱多得花不完。在爸爸和妈妈的娇生惯养中长大。成长的速度太快,跟不上阅历。没吃过苦。只会张口闭口要钱。不会洗衣服,不会做饭。就这样,不谙世事地踏进中学校园。正因为不谙世事,才和他走到一起。即便在他死后四年多的今天,我仍觉得有他陪伴的日子,是最快乐的。

“那天,我回答不出圆周率是多少,数学老师就叫我站到下课。我委屈得哭了。他马上站起来指责老师。放学的路上,他跟在后面。起先,我不知情,直到一起回家的女生提醒:‘喂,那个男生,每天都跟踪你。’发现是他后,我开心得几个晚上睡不着觉。后来,我故意一个人回家,放慢脚步,东瞧瞧,西望望,打量橱窗里的衣服,走进肯德基。这时间里,他站在原地不动,直到我的再次出现。样子可爱极了。平时冷若冰霜的表情不见了,横行霸道的做派不见了。几天下来,我接受了他,请他吃零食,喝饮料。要他陪我逛街,送我到家门口。他保镖似的跟在后头,我在前头猴子似的跳来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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