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问题是人的自然属性,自由是人类的社会属性,有了这一条公理,一条原理,世界上关于人的一切大是大非的问题似乎都不是什么真正的问题。比如说善恶问题,法的问题,国家问题,都和这两条原理有关。因为人有自由意志,所以人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道德圣人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别人也要自由,所以我必须放弃一部分非份的自由,这就是法;因为蛮族或本族的强盗要来抢众人碗里的饭,所以要有国家。
世界上的事要有这么简单就好了。历史太复杂了,原因之一就是人这个无毛两足动物(钱钟书语)实在是太凶残了,太下流了。下流中的最下流莫过于人会撒谎。明明是杀人放火,他偏要说成是替天行道;明明是抢劫,他偏要说成是他养活了你所以你必须交租。动物不会说话,所以不会撒谎,所以动物只凶残不下流。
原因之二,一切概念越抽象就越简单,越具体就越复杂。就象人们常说的,大道理谁都会讲,一到实际就不行了。举几个例子,其一,人要放弃一部分非份的自由才能让大家都自由,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可一到自己头上就都糊涂了。比如说中国人都认为自己是例外,放弃非份自由是别人的事,法律是管别人的,不是管我的。所以领导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交警要管,上去就是几耳光,谁的车,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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