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二十等级爵位建立之后,爵位便定义了秦人的生活。若要了解一个秦人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知道他的爵位便足够了。以一个九级的五大夫为例,岁奉是450石,可以享受三百户人家上交的部分税收,可以雇佣他人进行劳动,但还不可以豢养门客,出公差的时候可以享受到精米和荤菜,如果去世,可以在坟头种植九棵树。
爵位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可以消费。爵位不但可以换官做,还可以赎身。在秦国有很多人身不自由的奴隶,在商鞅变法之前,奴隶与平民和贵族之间被一道无形的墙所隔离。如果一个人生来是奴隶,便注定了一辈子是奴隶,娶的妻子是奴隶,生的儿子也是奴隶,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摆脱奴隶的宿命。但是商鞅变法为奴隶打开了一扇门。通过这扇门,奴隶可以赎回自己,还可以赎回配偶和父母,甚至可以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但商鞅打开的这扇门不是别的,而是战场和爵位。秦法规定:斩首一级,奴隶可以免为平民。如果妻子是奴隶,可以用公士爵位赎为平民。如果亲身父母是奴隶,可以用斩首二级所得之上造爵位赎免其中一人。
可以想见,此门一开,秦国无数奴隶必会加入军队,奔向战场,向敌人发起疯狂的进攻,以期斩得个把人头,赎己赎亲,过上令人艳羡的生活。当然,如果狼多肉少,竞争也会很激烈。
二十爵位基于人类超越同类的权力意志,构成了一套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一经确立,秦国社会随之而转,顷刻间,众人将奋斗的目标瞄准了同一个地方和同一种事物,那就是战场和敌军首级。秦国的潜力被最大程度的挖掘出来了。
日期:2010-11-19 00:37:53
64、耕战为本
作为国家的设计师和时代的领路人,有两项本领必须掌握:一是识别时代潮流,二是认清国内基本矛盾。改革开放之前,邓公做出的回答是:时代的潮流是现代化,我国的基本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此语一出,中国人眼前一亮,奋斗方向随之而定。两千年前,在中华民族的第一个转型期,商鞅给出答案是:时代的潮流是天下兼并,秦国的基本矛盾是粮食产量和军队战斗力无法满足日益激烈的兼并战争的需要。
春秋时期,时代精神在周礼的遮掩下保持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独特风韵,但随着战争的越打越激烈,时代精神的面目也越来越清晰。进入战国时期,时代精神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成为天下之共识。
时代精神究竟是什么,英伦著名战时首相丘吉尔可以代言,“你们问我们的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我可以用一个词来答复:胜利————不惜一切代价去争取胜利,无论多么恐怖也要去争取胜利;无论道路多么遥远和艰难,也要去争取胜利;因为没有胜利,就不能生存。 ”
既然求取战争胜利已经成为头等大事,那么秦国为此做出任何改变,付出任何代价都不为过分。本着这条原则,商鞅对秦国社会做了一次全方位的优化。优化之后,秦国变成了一台高效的战争机器,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每一种职业、每一个衙门,都变成了战争机器中的零件。曾经的复杂多元社会结构一去不复返,秦国只剩下两大产业,一是战争产业,二是服务于战争的农耕产业,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当今世界,商业和文化的繁荣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发达的重要标识。但在商鞅对秦国的规划中,商业和文化没有位置,它们被商鞅定义为末业。
首先来看商业。商业本是人类生活的自然需要,有着互通有无的重要功能,但在农业社会里,商业的发展却能够产生于一种不受国家控制的社会力量。商业不但与国家争利、争民,还会传输一种有悖于耕战宗旨的社会价值观,因为经商的敛财效率要远远地超过种地和当兵。如果对商业不加限制,二十爵位的功效将大打折扣。试想,一边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商场,一边是险象环生的战场,谁还会冒着生命危险上阵杀敌?
商鞅运用行政手段,频频出重拳对商业进行打压,很快就将秦国的商业活动压缩到了最低限度。大商大贾从此从秦国绝迹,剩下的只是一些贩卖日常消费品的小商小贩。
但是,商业毕竟起着一个互通有无的重要作用,在新的制度下,国家光荣地接管了商业的这一职责。新秦国国家机器的职能尤为庞大,显示出空前的中央集权特征。调配资源,组织生产,分配消费品等事务由政府全权代理。可以说,秦国政府不但是秦人的长官,也是他们的保姆。秦人不用操心衣食住行,唯一要的就是耕战。
文化对耕战的干扰,更多的是意识形态方面。如果偏执是成功者的必备素质,那么商鞅所做的就是让秦国称为一个偏执狂的国度,所有人都在一根筋地为耕战全力以赴,除耕战之外不知他物。对这种社会氛围来说,文化简直就是毒药,因为文化能扩展人们的视野,让人们的价值观变得多样化。
在商鞅的愚民政策下,文艺立即凋谢,学术顿时哑火,秦国再无产生文艺大师的可能,有的只是朴实的农夫和野蛮的战士。要说,秦人也还有获得教育的途径,只是只有官方一种,各级官吏成了教师,学习科目也只有法律一种。可以想见,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下,秦人根本谈不上人格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灵魂中只有两种成分,一种是在国内的表现出来的奴性,另一种的是在战场上的虎狼性。
在关闭商业和文化的门后,商鞅又对秦人的行为作出了规范,其中私斗得到了特殊的照顾。从建国那天起,私斗在秦国就长期存在。这里的私斗专指相邻封邑为争夺土地所进行的有组织的打斗,邻里纠纷,街头斗殴,黑帮火并不在考虑范围内。私斗的普遍存在影响了秦国的团结和稳定,消耗了秦人的战斗力量和战斗意志,是为耕战之秦国所不取。
针对这一历史顽疾,商鞅从两方面下手解决。其一是消除私斗存在之基础。私斗的目的是为了求得私利,私利者,土地也。但是,商鞅变法下的新秦国没有私人土地,所有土地都被收回国有,每一农夫都只能在一段时间内使用土地,而无所有权,死后绝大多数情况下要被国家收回。土地不归个人所有,无法传之后代,争斗的劲头便大不如前。其二是通过立法让私斗变成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为了有效地打击私斗,商鞅制定了一套法律,其精密程度,与今天的法治社会相比,也毫不逊色。比如如果在私斗中撕裂对方耳朵,当事人遭受的惩罚是刮掉胡子兵服刑两年。如果打斗过程中将对方绑起来,并拔光了对方的胡子眉毛,当事人要被处以四年有期徒刑,但可以保留自己的须发。毛发是秦人脸面之所在,私斗之时,有无须发经常成为胜利者和失败者的区别标识。如果看到的是张飞,那无疑是胜利者;如果看到的是陈佩斯,那自然就是失败者了。
为了有效地控制社会,商鞅又在全秦国范围内严格推行什伍连坐制度。这是一套毫无人性、人道和人权可言的统治方法,显示出发明人精明、冷酷和憎恨生命的本性。秦献公时期,秦国已有什伍制度,但那时只是试点,推行的程度有限,商鞅将秦献公未竟之事业推向了极致。
什伍连坐具体操作起来是这样子的:将全国民众编入户籍,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如果一伍中有一家犯罪,其余四家就要遭受“连坐”。因此,五家就要相互监督,一旦发现有作奸犯科的行为,就要立即向官府报告,告奸者可以得到与前线斩得敌人首级一样的奖赏。如果隐瞒不报,就要遭受与坏人同样的处罚;如果藏匿坏人,就要受到与投敌叛国者一样的刑罚,此之谓秦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连坐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