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28 12:07:39
2018/1/24
【关键词:
事实上在16后半叶-17世纪初,在各种力量交织东亚海域,没有政府为后盾的中国民间海上力量,在做出选择时是非常务实的。任何力量,包括明朝政府都可以是合作对象。鉴于其民间属性,分属不同集团的海上力量,在某个具体事项上的选择,并不会天然保持一致。比如在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的博弈当中,各方都有可能雇佣中国船。这种情况,直到郑芝龙依靠明朝政府的授权成为最强者之后,方才得到彻底改变。
虽然很多人会认为,那些与外夷尤其荷兰人合作的中国人不爱国,但在明朝封禁海疆,而东南沿海地区山多地少,不得向海谋生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并不能被简单视为卖国行为,而更多只是一种经济合作关系。如果中央之国能够在政治上给予认可的话,那么这股力量是非常乐于将自己的利益,与国家、民族利益结合起来的。后来郑芝龙的被招安,以及郑成功在大明王朝即将崩溃之际的坚持,便这是价值观取向的证明。
在大明王朝,还未能将业已存在的民间海上武装,与王朝的命运有机结合起来之前,荷兰人在台湾迎来的自己的黄金发展期。在中国人的帮助下,荷兰人不仅得以开发台湾,并获取蔗糖,更是击败了他们的竞争对手西班牙人。前面我们也说了,西班牙人本来是无意登陆台湾的,对于西班牙人来说,从葡萄牙人控制的香料贸易分一杯羹才是他们最想做的。不过荷兰人的到来,打乱了西班牙人的计划。这些贪婪的海上马车夫,不仅觊觎香料贸易,甚至还试图垄断东亚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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